“分享经济”需要信用制度扶一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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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上海一家饭店和居民小区试水“分享冰箱”,本意是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杜绝食物浪费。结果,“分享冰箱”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,有时候刚放进去的食物在十分钟内就被扫荡一空,甚至出现了一人多拿、一家人一起来拿的现象。 无独有偶,刚起步不久的“摩拜单车”遇到新的麻烦。一些共享单车违法骑行者,遇到交警执法时,借故不缴纳罚款,结果警方只能依法扣车。按法律规定,必须本人接受处罚之后才能取回暂扣单车。但是被扣的车是“摩拜”的,交通违法的用户反而并不“着急”,虽经企业方面致电催促,有的用户就是拒绝接受处罚,甚至不愿接听电话。结果呢?本来就资源紧张的“摩拜单车”,在交警扣车场上挤成一团。 不用怀疑,国民素质论又找到了用武之地,“中国人不配……”之类的话如约而至。“地图炮”爱好者同样开足了火力。但是素质论即使并非全然错误,也是毫无用处的。素质论指出的只是最表面的现象,却指不出问题的根源,遑论提出解决方案。 若想要分享经济扎下根来,上纲上线地批判所谓“国民素质”是没意义的。应该思考的是,如何通过制度与文化的良性互动,培育一个健康的容纳分享经济的社会生态。 就拿“摩拜单车”遭遇交通执法扣车的尴尬来说,主要还是传统的线下的法律、规则,很难有效约束跨越了线上线下的不诚信行为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但是,当初的立法不可能预见到,如今发达的分享经济会让自行车成为一种不归骑车者(交通违法者)所有的“公共资源”,被扣的车是“摩拜单车”公司的,违法者并不心疼,原先的法律设计就很难对违法者形成有效约束。 问题还不只这些,因为按传统执法机制,交警并没有主动通知“摩拜单车”的义务,结果,很多违法者在逃掉交通处罚之后,以最快速度退掉“摩拜单车”的299元押金;如此一来,“摩拜单车”对他们一点约束都没有了,但公司的车还被交警暂扣着,真是前后夹击的“窝心脚”。 此外,即便败德的用户被列入黑名单,但换一个手机就可以重新注册。即便警方能通过“摩拜”公司保存的注册手机号,再通过实名认证系统,找到逃避处罚的交通违法者,实施强制执行程序,其间的办案成本也是很大的,用来处理一般罚款金额只有20元钱的违法者,也是不经济的。 那么,怎么办? 既然,传统法律很难有效约束如今分享经济下的不诚信行为,那么,就应该有新政策工具,比如征信措施,让失信者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,让当事人明白失信不是小事,而是会在整体上降低自己的社会评价,对自己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,会在贷款、入职等有各种麻烦(当然,征信措施也应该体现“罪罚相当”的原则,处罚应该和失信严重程序匹配)。 目前,徐汇区政府已经和“摩拜单车”达成战略合作意向,政府将推动把“摩拜信用”转移到社会信用征信体系中的工作,“政府的责任是完善共享经济环境,去引导每一位用户形成更文明的使用习惯,让这种新生事物可以更好地发展下去”。 好的制度有利于滋养诚信文明,诚信文明可以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。乍看起来,两者是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,但只要点点滴滴去改进,总是能破解僵局的。 |